国家社科基金常规项目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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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社会科学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郭亚星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1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在线办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常规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统一布置,一般在每年的10-11月份。具体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见当年度的有关通知。
表格下载: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1. 发布通知。
2. 项目负责人准备相关材料。
3. 各学院采用汇报会、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会议由各学院科研科组织,每个检查项目需提交由评审专家填写的《年度检查意见反馈表》。
4. 各学院科研科填写本单位《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确需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另行填写《申请延期汇总表》。
5. 各学院提交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