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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上研究生境外交流项目回国及报销

  • 受理机构

    研究生院
  • 岗位(责任人

    张馨月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研究生
  • 事项主题

    对外交流;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地址/时间 各学院(系) 工作日周一至周四 8:30-12:00,13:30-17:30;周五 8:30-12:00,13:30-15:30
  • 咨询电话 0571-88981407、0571-88981563
  • 监督电话 0571-88981408、0571-88981617
  • 暂无提供办事流程

       1护照原件及出入境记录;

2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3)浙江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总结(模板请见附件)

4)预约报销单;

5)相关票据(要求提供机票行程单、登机牌、支付记录,在外住宿费发票或收据、与房东本人签订的租房协议、支付记录等)。

6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原件


当年《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录取人员办理派出和财务手续的通知》
当年《浙江大学人文社科专业博士生境外交流基金”项目录取人员办理派出和财务手续的通知》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财教【2010286

http://cwc.njupt.edu.cn/2016/0621/c804a9839/page.htm




1.学生本人尽早持申请材料到学院(系)研究生科或研究生出国(境)手续相关老师处审核材料并授权剩余30%的奖学金生活费。

2.学生按照计财处预约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需在计财处网站网上预约30%奖学金生活费的报销,同时预约之前70%奖学金生活费的冲销,在因公出国(境)申请表经费来源“其他在外费用”处核对或填写经费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