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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及赴港澳回国(境)审核

  • 受理机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岗位(责任人

    许斯佳,王屹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5
  • 办事对象

    兼职教师
  • 事项主题

    对外交流;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我要申请

1. 线下交还因公证照(经同意续借的除外)

2. 线下携带需审核盖章的境外保险的发票和保单(如需要)

3. 线上提交出访报告

4. 线上提交取消出访说明.doc(如取消出访)

5. 线上上传证照信息页、签证(注)页和出入境记录页

6. 线上提交有关说明材料(如需要)

7. 线上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审批表(如需要)

1.《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2.《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3.《浙江大学因公护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步:上交因公护照,办理保险审核盖章(如需要)

第二步:在线完成回国(境)审核流程,包括提交证照信息页、出入境记录页、出访报告等材料。

第三步:出访人所在单位审核

第四步:国合处审核。

第五步:计财处审核《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如需要)

第六步:回国(境)审核流程完成并打印审核页面,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