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采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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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岗位(责任人
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 -
事项主题
采购事项;实验设备;安全保卫;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 咨询电话 88208993
- 监督电话 88208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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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 问: 化学品全程管理平台上没有我需要的商品,可以自购吗?
答:根据《浙江大学危化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浙江大学化学品统一采购实施细则》规定,危险化学品(含实验气体)须通过化学品全程管理平台(现改为化学品和材料采购平台)下单采购,普通化学品和生化制剂允许自购(推荐在平台上在线采购),但要在平台上登记备案。
注意: 请先确认所需商品是否属于危化品,如果是危化品而平台上没有,请通过电话:88981955, 87951083 联系后勤集团科教服务中心,告知需求和(或)供应商信息。
2. 问:在平台上建自购单时,CAS号出不来是怎么回事?该怎么办?
答:建自购单时,CAS号无法选择,主要是以下3种情形:(1)所输入的化学品名称与平台数据库的名称不一致;(2)平台数据库中没有该化学品信息;(3)所购化学品是危化品。
建议先确认所购化学品的CAS号,再用CAS号进行查询,如果所购化学品是危化品,即第(3)种情形,不允许自购;如果是第(1)种情形,系统数据可以匹配出来;如果是第(2)种情况,请电话联系设备处技安办88208993,由工作人员在平台上添加该化学品信息后即可建自购单。
3. 问: 《名录》外气体指的是哪些气体?
答:《名录》外气体指的是:(1)所需采购的气体不在学校实验气体定点供应商的供应《名录》内;(2)所需气体在《名录》内,但学校气体定点供应商均无法满足用户需求;(3)所需气体在《名录》内,但与仪器供应商的设备购置协议中有指定供气厂家;(4)所需气体在《名录》内,但气体使用地不在杭州。
注:(2)(3)两种情况须事先获得学校实验气体定点供应商的书面同意后再自行采购,并在建自购单时备注说明(将订单号和气体定点供应商的书面意见发jab@zju.edu.cn);第(4)情况在建自购单时应备注说明使用地。
在线办理
化学品采购采用全线上审批方式,无申请材料
1.剧毒品、第一类易制毒品、爆炸品采购:师生登录化学品和材料采购平台下单→实验室确认(负责人下单,此环节略)→院系(实验室与安全秘书)审批→安保处审批→设备处审批→将从平台打印化学品购买清单(双人签字,盖单位公章)送到后勤集团科教中心→后勤集团科教中心采购并配送
2.易制爆品、二三类易制毒品采购:师生登录化学品采购平台下单→实验室确认→院系审批→后勤集团科教中心采购并配送
3.一般危化品采购:师生登录化学品采购平台下单→实验室确认→后勤集团科教中心采购并配送
4.《名录》内实验气体采购:师生登录化学品采购平台下单→实验室确认→气体供应商配送
5.自购化学品:师生登录化学品采购平台建自购单→设备处审批(线下支付,报销时附从平台打印的购买清单)
6.《名录》外气体采购:师生登录平台建气体自购单→设备处审批(线下支付,报销时附从平台打印的购买清单)
注:线上下单的采购,由学校与供应商统一结算,师生不用办理报销;线下支付的采购(自购单),师生要走财务预约报销,报销时须附上从平台打印的化学品购买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