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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本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申请

  • 受理机构

    本科生院
  • 岗位(责任人

    方媛媛、杨旸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教育教学;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结果 同意/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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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本科新开课程申请表》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

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通知


教师在系统内申请新开课程并填写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材等相关信息 → 开课学院(系)签署意见,在系统内上传意见页并完成审核 →本科生院审核并编写课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