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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记过处分学生学士学位申请

  • 受理机构

    本科生院
  • 岗位(责任人

    李娜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本科生
  • 事项主题

    教育教学;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受记过处分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1.毕业前2个月,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的“受处分后学位申请”界面点击“申请”,输入学号、姓名、院系、处分时间等信息,保存后打印“受记过处分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将申请表、处分文件、处分后的获奖材料交院系本科教学科。

3.院系汇总后将材料交本科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