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记过处分学生学士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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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本科生院 -
岗位(责任人
李娜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本科生 -
事项主题
教育教学;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受记过处分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1.毕业前2个月,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的“受处分后学位申请”界面点击“申请”,输入学号、姓名、院系、处分时间等信息,保存后打印“受记过处分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将申请表、处分文件、处分后的获奖材料交院系本科教学科。
3.院系汇总后将材料交本科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