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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动物相关)

  • 受理机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岗位(责任人

    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安全保卫;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序号办理对象携带材料名称材料出具单位材料形式材料详细要求必要性描述受理结果备注
1从事与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的生物安全一级(BSL-1)、二级(BSL-2)实验室《浙江大学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申报表》(下载所在院系(单位)原件一式3份,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所在院系(单位)盖公章必要审核通过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农业局)发放浙江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册
生物安全管理框架图所在院系(单位)原件
一式3份,能明确显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责和管理关系必要
实验室建筑布局平面图所在院系(单位)原件一式3份必要
实验室可能涉及第一类、第二类动物病原微生物有关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危害风险评估报告所在院系(单位)原件一式3份,需行业内2位专家评估并签字必要
实验室主要工作人员情况:工作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生物安全相关培训班合格证书或相应的上岗证等所在院系(单位)复印件一式3份必要
主要生物安全防护设备情况: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个人防护用品等物品的照片所在院系(单位)复印件一式3份必要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情况:生物安全管理手册、生物安全手册、标准操作程序等相关文件所在院系(单位)复印件一式3份必要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http://jiuban.moa.gov.cn/fwllm/zxbs/xzxk/bszl/201405/t20140527_3918356.htm

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2)

http://www.mee.gov.cn/gkml/zj/jl/200910/t20091022_171837.htm

3.

浙江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定).pdf


4.《关于开展全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通知》(杭畜发[2013]85号)

5. 关于开展我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通知

http://zjulab.zju.edu.cn/2013/1227/c3229a227378/page.psp


院系汇总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相关资料→设备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审批→农业部门审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农业局)审核通过后发放浙江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1)申请表格中下载材料的文本(空白表格)

空表1.png空表2.png



空表4.png空表5.png

(2)申请材料相关内容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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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结果文本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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