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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费审批

  • 受理机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岗位(责任人

    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各校区办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离退休人员
  • 事项主题

    其他事项;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30(华家池校区周三办公)
  • 咨询电话 紫金港88208993;玉泉87951736;西溪88273305;华家池86971174
  • 监督电话 88208973
  • 暂无提供办事流程

 

办事对象携带材料名称材料出具单位材料形式材料详细要求必要性描述受理结果备注
校内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浙江大学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费申请表(下载.doc所在院系(单位)原件3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必要实验设备处审批同意后,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加盖“营养费批准专用章”


实验室(研究所)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实验设备处审批→计财处发放

(1)申请材料中下载表格文本

浙江大学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费申请表.jpg

(2)填写内容及受理结果示范文本

营养费.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