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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聘用审批

  • 受理机构

    人事处
  • 岗位(责任人

    孙伟琴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学院系聘用的退休人员(本校或外单位退休即可)
  • 事项主题

    组织人事;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开具用工单

 

1. 浙江大学聘用退休人员登记表(下载

2. 浙江大学聘用退休人员审批表(下载

3. 聘用退休人员协议(下载




1. 每年12月份为集中办理时间,由人事处汇总返聘人员名单报各校区财务处。其余时间可零星办理,由各单位经办人报送相关材料给人事处,并将人事处开具的用工单报相关校区财务处。

2. 返聘人员的工资通过酬金系统发放,由各单位每个月通过酬金系统录入,交财务处发放。

3.退休返聘人员的用工单当年有效,第二年需重新办理。计财处对于跨年度退休返聘人员的酬金,需要凭重新开具的用工单才可以发放。




1. 单位及退休人员双方签订《聘用退休人员协议》(一式三份,本人、用人单位及学校各留一份)。

2. 单位申报并填写《浙江大学聘用退休人员登记表》及《浙江大学聘用退休人员审批表》(外单位退休的人员,首次聘用需出具退休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历年参保证明),报人事处。

   3. 审批通过后,人事处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出具《浙江大学聘用退休人员用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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