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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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学工部资助办公室 -
岗位(责任人
詹美燕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20 -
办事对象
校友,本科生,研究生 -
事项主题
社会服务;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在线办理
1、已盖好院系行政章的《学费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两份)——二次分配就业说明或能证明具体工作地点的材料;
浙江大学本科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6或12月份学工部网站资助板块发布新申请通知(www.xgb.zju.edu.cn)→资助中心通过短信平台和辅导员通知学生→申请者准备《学费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等申请材料→备齐材料,上交至学工部国贷中心→国贷中心审核→统一盖好章(计财处、学工部、学校)→贷款中心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等待款项到达学校→国贷中心确认学生的银行账户(学费补偿者需工行或农行账户,国贷代偿者需中行贷款借记卡号)→国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携相关材料到计财处办理并放款(放款分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