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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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学工部资助办公室 -
岗位(责任人
詹美燕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20 -
办事对象
本科生,研究生 -
事项主题
社会服务;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在线办理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3、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浙江大学本科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准备服兵役的高校学生自行进行网上申请(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将申请材料交至国贷中心,国贷中心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国贷中心接收学生服兵役后寄回来的已加盖学生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以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进行复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发放代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