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无经济适用房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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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研究生院 -
岗位(责任人
徐敏娜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研究生 -
事项主题
教育教学;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签字、盖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 | 备注 |
1 | 《无经济适用房证明表》 | 原件 | 需所属学院研究生院签字盖章 1份 | 必要 |
注:需根据申请当地提供的表格填写
1、携带校园卡或研究生证;
2、携带需要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一般由申请单位直接提供);
3、至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第7、8号窗口直接办理;
4、备注:只能证明研究生在校期间未享受过政策性分房福利,如非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其未入校之前的证明。
无,需根据申请当地提供的表格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