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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无经济适用房证明办理

  • 受理机构

    研究生院
  • 岗位(责任人

    徐敏娜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研究生
  • 事项主题

    教育教学;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签字、盖章

  • 受理地址/时间 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第7、8号窗口 工作日周一至周四 8:30-12:00,13:30-17:30;周五 8:30-12:00,13:30-15:30
  • 咨询电话 0571-88981563、0571-88981401
  • 监督电话 0571-88981617;0571-88981408
  • 常见问题

    问:能开具在入学前未享受过政策性分房福利的证明吗?

    答:非常抱歉,我们只能开具研究生在校期间未享受过政策性分房福利的证明。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

备注

1

《无经济适用房证明表》

原件

需所属学院研究生院签字盖章 1

必要

注:需根据申请当地提供的表格填写

《杭州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http://www.hzfc.gov.cn/news.php?id=29&de_tag=1


1、携带校园卡或研究生证;

2、携带需要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一般由申请单位直接提供);

3、至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第7、8号窗口直接办理;

4、备注:只能证明研究生在校期间未享受过政策性分房福利,如非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其未入校之前的证明。


无,需根据申请当地提供的表格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