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院级单位名称标识设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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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党委宣传部、总务处 -
岗位(责任人
党委宣传部韩天高、总务处文平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其他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其他事项; -
最多跑一次
不适用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浙江大学楼宇及机构标识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2020〕4号
由院级单位向总务处提出方案申请-总务处审核方案并公示-文化建设委员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