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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校印联系单(需以学校名义颁发的学生证、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等证书)等开具

  • 受理机构

    本科生院
  • 岗位(责任人

    顾颖杰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校友,本科生
  • 事项主题

    校印使用;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

备注

1

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

原件

需要用校印的各种证明材料

必要



流程图:

用校印联系单流程图(更改11号窗口)2021.12.30..png

流程说明:

    经办人持准备用印的材料,在本科生院11号窗口开《用校印联系单》→持申请材料到办事大厅1号窗口党办校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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