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校印联系单(需以学校名义颁发的学生证、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等证书)等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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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本科生院 -
岗位(责任人
顾颖杰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校友,本科生 -
事项主题
校印使用;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 | 备注 |
1 | 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 | 原件 | 需要用校印的各种证明材料 | 必要 |
流程图:
流程说明:
经办人持准备用印的材料,在本科生院11号窗口开《用校印联系单》→持申请材料到办事大厅1号窗口党办校办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