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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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玉泉校医院医保办 -
岗位(责任人
傅建娜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90 -
办事对象
本科生,研究生 -
事项主题
医保计生;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报销款打入个人银行卡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30-5:30(其中周五下午1:30-3:30)
- 咨询电话 88981591
- 监督电话 8898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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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大学生医保就诊享受待遇汇总表
门诊待遇 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承担比例 起付标准 费用发生额 基金承担比例 三级 其他(含二级) 社区 三级 其他(含二级) 社区 三级 其他(含二级) 社区 300 40% 50% 70% 800 500 300 25万以上 70% 起付标准~25万 70% 75% 80% 25万以上 80% 起付标准~25万 70% 75% 80% 25万以上 70% 1.大学生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即校医院)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承担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
2. 参保人员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或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备注 |
1 | 《浙江大学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申报单》 | 纸质材料 | 下载填写 | |
2 |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封面 | 复印件 | 必需 | |
3 | 医疗门诊费用票据及费用清单 | 原件 | 当年度有效票据 | |
4 | 门诊就诊时记载的病历记录 | 复印件 | ||
5 | 银行卡(与学号绑定缴纳学费的) | 复印件 | ||
6 | 身份证 | 复印件 | ||
7 |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 由就诊医院开具或网上下载 |
1.寒暑假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需提供生源地证明
2.外伤病人,需提供《外伤经过情况说明》
3.外地实习的,需提供实习证明
4.休学期间的,需提供休学证明,并需院系盖章
携带完整材料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9号窗口办理(也可交到各校区医院医保办)。
窗口人员每月25日将收集材料送到玉泉校医院医保办审核,上传市医保专网。
市医保审核通过拨款至校医院账户后,由校医院财务科将报销费用打入个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