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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修缮工程审批申请

  • 受理机构

    总务处
  • 岗位(责任人

    傅加林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后勤服务;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地址/时间 网上,线下咨询: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01室、202室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咨询电话 88981195、88981007
  • 监督电话 88981812
  • 常见问题

    1. 本事项审批的修缮工程是指对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校园环境 (设施)实施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作业的建设工程,包括房 屋修缮土建工程、水、暖、电、气(汽)改造工程、基础设施维 修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校园绿化工程、景观建设工程以及 校内原有场地、道路、管道、围墙等室外维修工程。不包括日常零星维修。

    2. 目前审批范围为杭州市五个校区内的修缮工程,上述区域以外修缮工程参照《浙江大学修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实施。

    3. 相关审批咨询联系:总务处88981195方老师、88981007张老师。

我要申请

网上办理根据办理提示提供相应电子材料。


1. 施工前,请详细阅读附件1《修缮工程安全文明事项告知书》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在物业管理楼宇内施工的工程,请同时下载附件2《修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证明》,经物业管理人员签定后,作为工程结算送审材料。

2. 修缮施工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需按杭州市施工图联合图审要求进行审批。具体见附件3。


附件1:修缮工程安全文明事项告知书.docx

附件2:修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证明.docx

附件3:《关于明确施工图联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杭审改办〔2018〕1号).doc


浙江大学修缮管理办法》浙大发总务〔2019〕3号

浙江大学修缮管理实施细则》浙大发总务〔2019〕4号


第一步:申请人填写信息

第二步:所在二级单位审核

第三步:分管部门审核或技术审查(平行审批、根据工程情况无需审批或审批多项)

  浙大设计院:改变房屋结构(如开门窗洞、敲墙等墙体拆改、结构荷载较大变动等)

  安全保卫处:涉及消防安全,或为消防、技防及各类安防修缮专项项目

  总务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改变建筑外立面,或涉及公共区域变动(如空间隔离封闭等)

  水电保障中心:改变供电、给排水管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施地点为化学、辐射、生物实验室并储存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物质及病原微生物,或为实验室安全改造专项项目(如净化实验室改造等)

第四步:总务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