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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预留住房选房入住

  • 受理机构

    总务处
  • 岗位(责任人

    房产管理办公室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总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3次

《浙江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高层次人才选房通知单》

1.《浙江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预留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

2.《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浙直房发[2004]1

 


1.人才办开具选房通知单;

2.发布通知、公布房源;

3.申购人看房;

4.选房;

5.递交申购材料;

6.房地产管理处初审材料;

7.省直房改办复审材料;

8.审批通过;

9.交款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