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预留住房选房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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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总务处 -
岗位(责任人
房产管理办公室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总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3次
《浙江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高层次人才选房通知单》
1.《浙江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预留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
2.《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浙直房发[2004]1号
1.人才办开具选房通知单;
2.发布通知、公布房源;
3.申购人看房;
4.选房;
5.递交申购材料;
6.房地产管理处初审材料;
7.省直房改办复审材料;
8.审批通过;
9.交款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