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仪器有偿服务收入分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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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岗位(责任人
赵月琴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3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财务事项;实验设备;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在线办理
网上提交
浙大发设【2009】2号《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管理办法》;
浙大设发【2009】3号《关于申报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平台的通知》;
《浙江大学及一般对外服务收入分配办法(试行)》(浙大发计[2018]3号)
1登陆 http://equip.zju.edu.cn/spm/,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后,填写收入明细与分成申报(准确填写入帐凭单号信息和仪器收入组成);
2平台负责人(或代理负责人)审核;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