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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加工)协议书签订

  • 受理机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岗位(责任人

    宣瑛 赵月琴 潘晓明 章兴棋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实验设备;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30(华家池校区周三办公)
  • 咨询电话 紫金港88208991,玉泉87951736,西溪88273305,华家池86971174
  • 监督电话 88208973
  • 暂无提供办事流程

1.单笔收入1万元(含)以上的测试服务需签订测试合同或协议书,先由委托方(甲方)签字盖章;

2.申请人填写《“浙江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业务章”使用申请单》由入账仪器所在分平台和院系签字盖章

3.将两份材料同时递交至设备处,办理“浙江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业务章”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