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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员工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报销

  • 受理机构

    计财处
  • 岗位(责任人

    外汇业务报销岗位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劳务派遣人员,研究生,博士后
  • 事项主题

    财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地址/时间 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紫金港:东六117-2,玉泉:外经贸楼102,西溪:图书馆111,华家池:老图书馆101)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周五下午因业务学习,不对外办理)
  • 咨询电话 88206534、88206584(紫金港分中心) 87951497(玉泉分中心)、88273673(西溪分中心)、86971241(华家池分中心)
  • 监督电话 88981023
  • 暂无提供办事流程

在线办理

1.浙江大学因公出国(境)预约报销单;

2.浙江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复印件;

3.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

4.邀请函复印件;

5.因公护照/因公通行证复印件(含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

6.机票、住宿费发票等真实、合法、合规的票据,其中,保险费发票需经外事处办事大厅窗口审核盖章;如在外租赁个人房屋,附租房协议/合同、房东签名收据;

7.往返登机牌;

8.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元以上的(含),附付款记录或采用对公汇款方式结算;

9.如乘坐国外航空公司航班或改变中转地,附《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302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教职工).doc

303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学生).doc

10.其他相关材料。

1.《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及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4〕12号)(文件链接http://xwxx.zju.edu.cn/download.php?id=42526

2.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号)

3.《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外专发〔2012〕126号)等

 



  1. 出差人在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系统中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2. 登录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cwcx.zju.edu.cn)-网上预约报账-申请报销单-因公出国(境)业务,填写出国(境)预约报销单;

  3. 将材料准备齐全,按预约时间前往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出国外汇窗口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