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员工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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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计财处 -
岗位(责任人
外汇业务报销岗位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劳务派遣人员,研究生,博士后 -
事项主题
财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在线办理
1.浙江大学因公出国(境)预约报销单;
2.浙江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复印件;
3.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
4.邀请函复印件;
5.因公护照/因公通行证复印件(含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
6.机票、住宿费发票等真实、合法、合规的票据,其中,保险费发票需经外事处办事大厅窗口审核盖章;如在外租赁个人房屋,附租房协议/合同、房东签名收据;
7.往返登机牌;
8.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1000元以上的(含),附付款记录或采用对公汇款方式结算;
9.如乘坐国外航空公司航班或改变中转地,附《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302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教职工).doc
303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学生).doc)
10.其他相关材料。
1.《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及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4〕12号)(文件链接http://xwxx.zju.edu.cn/download.php?id=42526)
2.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号)
3.《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外专发〔2012〕126号)等
出差人在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系统中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登录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cwcx.zju.edu.cn)-网上预约报账-申请报销单-因公出国(境)业务,填写出国(境)预约报销单;
将材料准备齐全,按预约时间前往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出国外汇窗口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