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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员工办理增值税发票开具

  • 受理机构

    计财处
  • 岗位(责任人

    开票人员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博士后
  • 事项主题

    财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地址/时间 计财处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紫金港:东六117-2,玉泉:外经贸楼一楼,西溪:图书馆109,华家池:老图书馆101)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周五下午因业务学习,不对外办理)
  • 咨询电话 88206534(紫金港分中心) 87952310(玉泉分中心)
  • 监督电话 88981023
  • 暂无提供办事流程

在线办理

1.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提供:付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付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电话、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及账号;

3.“增值税发票开具项目认定表”,由各学院科研科负责审核,并签字盖章(科研业务专用章);

4.“科研经费入账专用单”,从科研管理系统中下载。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

关于横向科研到款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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