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员工办理增值税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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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计财处 -
岗位(责任人
开票人员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博士后 -
事项主题
财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在线办理
1.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提供:付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付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电话、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及账号;
3.“增值税发票开具项目认定表”,由各学院科研科负责审核,并签字盖章(科研业务专用章);
4.“科研经费入账专用单”,从科研管理系统中下载。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
关于横向科研到款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