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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单位参加校外培训项目投标的相关材料审核用印

  • 受理机构

    继续教育管理处
  • 岗位(责任人

    柳樨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3
  • 办事对象

    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校印使用;其他事项;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地址/时间 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1号党办校办窗口;继教处教培办 紫金港校区东1A 410-1 工作日 8:30-12:00 13:30-17:30
  • 咨询电话 88981103
  • 监督电话 88981034
  • 暂无提供办事流程

在线办理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浙大发继教〔2017〕1号


1.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继教处教培办紫金港校区东1A 410-1审核;

2.审核通过,开具用校印联系单(包括申请使用数字证书);审核不通过,退回并说明不通过原因或一次性告知所有需修改内容;

3.携用印材料及用印单至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1号党办校办窗口办理。


继续教育招投标工作流程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