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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

  • 受理机构

    社会科学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黄骏、徐蕾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3:00-17:00
  • 咨询电话 88208796
  • 监督电话 88981089
  • 常见问题

    投标条件和有关要求

      1.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投标者)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首席专家只能为1名。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5.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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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公告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社政〔2003〕6号)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


1.学院征集申报意向。各学院将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姓名和选题报社科院。

2.学校明确申报负责人和申报选题。原则上,各意向申报人应于此日期前向所在单位申报选题。

3.申报负责人填写《投标评审书》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所在学院科研科。

4.学院完成《投标评审书》形式和内容的审查、论证工作。学院科研科对《投标评审书》进行形式初审,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项目对《投标评审书》进行评审论证。工作时间表及评审论证工作请各学院科研科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并通知到相关申报负责人。

5.申报负责人完成《投标评审书》完善工作。此阶段,请各申报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对《投标评审书》进行修改完善,将电子版同时发至学院和社科院。社科院将在完成校内终审后按要求统一在教育部申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

6.申报负责人完成纸质材料提交工作。各申报项目组将《投标评审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投标评审书》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装订,一式2交至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