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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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社会科学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徐蕾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1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序号 | 办事对象 | 携带材料名称 | 材料出具单位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描述 | 受理结果 | 备注 |
1 | 在职教职工 | 申报书 | 项目申请人 | 纸质版 | 一式11份, 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 必要 | / | 具体申报材料要求以当年度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
承诺书 | 项目申请人 | 纸质版 | 一式2份 | 必要 | / | |||
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 | 项目申请人 | 纸质版 | 2套 | 必要 | / | |||
申报汇总表 | 项目申请人 | 电子版 | 1份 | 必要 | / | 与电子版评审书打包发送至学院科研科,科研科汇总后发送至社科院 | ||
*经科技成果登记的须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受理通知书)、项目结题、验收证书或鉴定(评审)确认书及鉴定(评审)证书、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检测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查新报告、有关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论文等材料;论文须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的复印件;专著需提供原件。论文及专著类成果还需提供影响因子和他引证明原件。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 |
表格下载:
1. 申报通知发布
2. 申请人准备报奖材料
3. 纸质及电子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学院科研科
4. 科研科审核汇总后提交社科院
5. 社科院审核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