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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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社会科学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任珂慧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博士后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申报: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题投标书》一式7份及电子版文本;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6份及电子文本; 注:相关表格以年度申报通知的附件材料为准。 研究中期: 1.立项后,按照立项通知的要求开题、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格式文本.doc》一式3份; 2.按照既定的研究计划,及时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格式文本.doc》一式3份。 |
发布申报通知→申请人填写申请评审书→纸质及电子材料按规定时间递交所在学院→学院审核汇总后递交社科院→社科院审核汇总后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