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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 受理机构

    社会科学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任珂慧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博士后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申报: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题投标书》一式7份及电子版文本;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6份及电子文本;

注:相关表格以年度申报通知的附件材料为准。



研究中期:

1.立项后,按照立项通知的要求开题、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格式文本.doc》一式3份;




2.按照既定的研究计划,及时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格式文本.doc》一式3份。



 

 

发布申报通知→申请人填写申请评审书→纸质及电子材料按规定时间递交所在学院→学院审核汇总后递交社科院→社科院审核汇总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