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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境)相关手续办理

  • 受理机构

    人事处
  • 岗位(责任人

    俞灿萍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劳务派遣人员
  • 事项主题

    组织人事;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周五下午13:30-15:30)
  • 咨询电话 88206704
  • 监督电话 88981617
  • 常见问题

    问:《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程序表》院系盖完章是否就够了,还需要人事处加盖公章吗?

    答:为简化审批流程,派遣员工因私出国只要院系审核该员工是否是假期出行即可,人事处不用再加盖公章。

我要申请

序号

办理模式及携带材料

受理结果

备注

1

线上审批:

http://one.zju.edu.cn/infoplus/form/FW_JZGYSCG/start

网上申请及审批操作说明(

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境)网上申请及审批操作说明.docx

1、中英文在职收入证明或中文在职收入证明

2、按需申领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劳务派遣人员因私短期出国(境)(含探亲、旅游等)应安排在寒暑假、公休假日及法定假日,经过院系(单位)批准后才可出行。


2

线下审批办理,请携带以下2样材料办理:

1.校园卡或其他身份类证件

2.《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境)程序表》(下载

项目聘用(经费自筹)人才派遣员工因私出国(境)程序表.doc

 


   参照事业编制教职工因私出国

人事处关于调整教职工因私短期出国(境)手续办理事项的通知

http://hr.zju.edu.cn/cn/2014/0708/c29598a1282782/page.psp

教职工因私短期出国(境)(含探亲、旅游等)应安排在寒暑假、公休假日及法定假日,按院系(单位)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由所在院系(单位)提供出国(境)需要的相关证明。如签证需学校机构代码证的,持院系(单位)开具的《院系(单位)开具人事证明联系函》到学校行政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领取。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工作期间(超出寒暑假、公休假及法定节假日)因私出国(境)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学校考勤办法和请假制度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境)在职收入证明办事流程:

       方式一:下载《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程序表》,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字,持审核完成的《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程序表》至东新路155号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开具因私出国在职收入证明。

  方式二:下载《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程序表》,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字,将审核盖章完成的《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程序表》扫描发给江南人才服务公司谢老师(邮箱3140423@qq.com),待接到领取通知后带上审核盖章完成的《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程序表》原件至行政服务办事大厅20号江南人才服务公司窗口领取劳务派遣员工因私出国在职收入证明。

  方式三:通过线上流程,线上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境)在职收入证明。申请地址http://one.zju.edu.cn/infoplus/form/FW_JZGYSCG/start


 江南人才浙大服务中心:浙江大学服务大厅115室22号窗口   联系电话88206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