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首页 搜索

浙江省国库经费用款计划申报

  • 受理机构

    计财处国库支出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
  • 岗位(责任人

    鲁曦、沈伟华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3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博士后,离退休人员,访问学者
  • 事项主题

    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财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我要申请

用款计划申报表

政府预算执行建议书

《浙江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浙财库字[2005]6号

《浙江大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08]10



负责人网上申报→院系主管审核→相关主管单位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