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方式变更
1.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课程考核方式,向学院(系)提出申请;
2.学院(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课程变更考核方式申请表》;
3.在秋(春)学期第四周安排考场前,将《浙江大学本科课程变更考核方式申请表》(PDF版/图片版)邮件发送至zjjw@zju.edu.cn。
监考教师替换
1.监考教师因特殊原因无法担任监考工作,向学院(系)提出申请;
2.学院(系)填写《浙江大学监考教师替换申请表》;
3.至少在开始考试3天前将《浙江大学监考教师替换申请表》(PDF版/图片版)邮件发送至zjjw@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