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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职工人事证明-在职收入证明(中文)

  • 受理机构

    人事处
  • 岗位(责任人

    徐君、沈轶颖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博士后
  • 事项主题

    组织人事;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在职收入证明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周五下午13:30-15:30)
  • 咨询电话 88981600,88981643
  • 监督电话 88981879,88981617
  • 常见问题

    1.个人证明可以代办吗?

    答:如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别人代办的,可以有以下2条途径:1)通过线上申请的模式完成代理(推荐);2)提供常规材料,并出具委托人写的委托函及代办人的校园卡或其他身份类证件;3)持学院或单位开具的联系函按照常规材料办理。

    2.证明里的收入是怎么来的,我怎么看自己的收入?

    答:收入提供2种选择,税前和税后,取上一个自然年度的工资加上酬金收入。对于上一年度以来新进的教职员工,默认取最近不超过12个月的数据计算收入:(工资+酬金)/月份数目*12。税前收入取(工资应发数+酬金税前),税后收入取(工资实发+酬金实发)。具体的您可以登录计财处网站综合财务管理平台查看自己的工资及酬金收入,如需要,也可以下载。

    如有疑问,请咨询88981600。





我要申请

序号

在职收入证明类型

办理方式

材料

备注

1

用于办理银行贷款

自助机直接自助打印

统一身份认证登陆自助机打印证明。

自助打印机:1.纳米楼办事大厅;2.玉泉校区行政楼135室;3.舟山校区龙泉楼(北楼)

2

(1)用于购车

(2)用于申请银行卡

(3)用于办理担保

(4)其他用途

取件码自助机自助打印

线上申请,明确办理用途,审核通过后系统发送取件码,凭取件码到自助打印机上打印。

其他说明:

(1)自助打印机只能按规定模板打印证明,如果希望增减模板中的信息量,如增加行政职务或具体学院单位等信息,请通过线上申请方式选择ems邮寄或到纳米楼行政办事大厅115室人事处24号窗口办理;

(2)自助打印机打印的证明的收入提供2种选择,税前和税后,取上一个自然年度的工资加上酬金收入。对于上一年度以来新进的教职员工,默认取最近不超过12个月的数据计算收入:(工资+酬金)/月份数目*12。税前收入取(工资应发数+酬金税前),税后收入取(工资实发+酬金实发)。如果因为岗位调整或其他原因,希望证明中的收入按照变化后的收入打印的,请到纳米楼行政办事大厅115室人事处22号窗口办理。

(3)如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别人代办的,可以有以下3条途径:1.通过线上申请的模式完成代办委托(推荐);2.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并出具委托人写的委托函及代办人的校园卡或其他身份类证件;3.持学院或单位开具的联系函及办理人身份证件办理。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





1.在职收入证明(用于办理银行贷款;用于购车;用于申请银行卡;用于办理担保):

(1)自助打印机自助打印:仅限用于办理银行贷款;

(2)本人办理:带校园卡或其他身份类证件直接到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办理;

(3)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函、代办人及委托人的校园卡或其他身份类证件到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办理;

(4)线上办理:(1)选择自助打印方式模式的,请在收到取件码后到自助打印机上凭取件码打印证明,自助机上打印的在职收入证明仅限      用于办理银行贷款,如果有其他要求,请到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办理;

(2)EMS邮寄模式的,限用于办理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或购车,请在备注中明确用途;如果希望增减模板中的信息量,也请在备注项中说明(如:增加行政职务信息;去掉收入信息)。

(3)他人代取模式的,限用于办理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或购车,请在备注中明确用途;如果希望增减模板中的信息量,也请在备注项中说明(如:增加行政职务信息;去掉收入信息)。




(1)在职收入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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