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职工人事证明-子女、配偶或父母出国(境)签证用在职收入证明(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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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人事处 -
岗位(责任人
徐君、沈轶颖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博士后 -
事项主题
组织人事;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教职工在职收入证明[用于子女、配偶或父母出国(境)签证用]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周五下午13:30-15:30)
- 咨询电话 88981600,88981643
- 监督电话 88981879,8898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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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个人证明可以代办吗?
答:如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别人代办的,可以有以下3条途径:1)通过线上申请的模式完成代办委托(推荐);2)提供常规材料,并出具委托人写的委托函及代办人的校园卡或其他身份类证件;3)持学院或单位开具的联系函按照常规材料办理。
2.证明里的收入是怎么来的,我怎么看自己的收入?
答:收入提供2种选择,税前和税后,取上一个自然年度的工资加上酬金收入。对于上一年度以来新进的教职员工,默认取最近不超过12个月的数据计算收入:(工资+酬金)/月份数目*12。税前收入取(工资应发数+酬金税前),税后收入取(工资实发+酬金实发)。具体的您可以登录计财处网站综合财务管理平台查看自己的工资及酬金收入,如需要,也可以下载。
如有疑问,请咨询88981600。
3.我能用证明使用单位提供的模板到学校开人事证明吗?
答:对于人事证明,学校有自己非常规范的模板,而证明使用单位提供的模板又经常隐含学校没法证明和保证的要求,因此,一般情况下按学校自己的模板开具证明。如果还需要提供比学校模板更多的内容和信息,请在开证明的时候告知工作人员,在符合客观事实的情况下会为您提供完整的您需要的信息。
我要申请
序号 | 人事证明类型 | 携带材料名称 | 材料 形式 | 材料详细 要求 | 必要性描述 | 受理结果 | 备注 | |
1 | 在职收入证明 用途: 1.用于子女、配偶或父母出国(境)签证用 | 线上办理 | 无 | 无 | 必要 | 中英文在职收入证明 | 1.推荐通过线上办理获取证明,线上申请完成后,按照您的需求可以凭取件码到自助打印机上取件或ems邮寄方式获取。 自助打印机:(1)纳米楼办事大厅;(2)玉泉校区行政楼135室;(3)舟山校区龙泉楼(北楼) 2.此类证明须本人办理,如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别人代办的,按照前面委托人办理方式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 |
本人办理 | 校园卡或其他身份类证件 | 原件 | 1份 | |||||
委托他人办理 | 委托函、委托人及代办人校园卡或其他身份类证件 | 3份 |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
1.在职收入证明[用于子女、配偶或父母出国(境)签证用]:
(1)本人办理:带校园卡或其他身份类证件直接到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办理;
(2)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函、代办人及委托人的校园卡或其他身份类证件到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办理;
(3)线上办理:
(1)选择自助打印方式模式的,请在收到取件码后到自助打印机上凭取件码打印证明;
(2)EMS邮寄模式的,如果希望增减模板中的信息量,请在备注项中说明(如:增加行政职务信息)。
(1)受理结果文本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