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新进教职工婚育情况调查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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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校计生办 -
岗位(责任人
陈永芳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博士后 -
事项主题
医保计生;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1 | 浙江大学新进教职工婚育情况调查表 | 纸质材料 | |
2 | 身份证 | 原件 |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职责的通知》(浙大党办〔2010〕45号)中:
五、人事处
2.对新进人员(如调入人员、新录用人员、招收博士生后等)严格审查其计划生育情况,协助计划生育办公室发出计划生育调查函,督促其办理计划生育手续。凡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无需办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