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信息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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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校计生办 -
岗位(责任人
陈永芳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友,其他,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 -
事项主题
医保计生;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结婚登记备案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身份证 | 原件 |
2 | 校园卡(或工作证、学生证) | 原件 |
《人口计生委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中:
一、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切实把高校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围。人口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导各高校针对在校学生的特点和需求,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大力开展有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性健康知识;教育在校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慎重考虑结婚、生育问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切实加强已婚学生的生育管理和服务
各高校要建立在校学生婚姻状况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结婚情况。已婚学生应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高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拿户口页办理去婚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