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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证申办

  • 受理机构

    校医保办
  • 岗位(责任人

    傅建娜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博士后,离退休人员
  • 事项主题

    医保计生;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发放《浙江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证》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30-5:30(其中周五下午1:30-3:30)
  • 咨询电话 88981591
  • 监督电话 88981617
  • 常见问题

         一、窗口办理常见问题

            材料携带不全,无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等。


       二、教职工子女统筹医疗费补助比例

          教职工子女凭杭州市儿医保证历本在杭州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除外)就诊,享受少儿医保待遇后产生的个人自负部分(自理自费除外)学校再给予补助80%


    三、补助方式

     1..2020年1月1日起,省级参保教职工子女全面实施浙大发【2019】17号《浙江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管理办法》。为方便教职工进行子女医疗费补助,不用跑腿到各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凭票据申报,拟决定由学校负责从杭州市医保局获取教职工子女经市少儿医保结算后产生的医疗费相关数据,进行年终一次性补助。请教职工妥善保管好子女的医疗费票据,以备核对。

           3.2020年1月1日起,离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子女已申办《浙江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证》并产生医疗费需申请补助的,清在办理离校手续时携带《浙江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证》、医药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至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医保窗口办理。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备注


 1


教职工《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证历本》



 原件




 2


子女《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



 原件




 3


亲子证明(如出生证明等)



 原件




 

  1. 携带材料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9号窗口办理,自办理次日起享受学校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