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医疗保险就医凭证的核发
-
受理机构
校医保办 -
岗位(责任人
傅建娜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博士后 -
事项主题
医保计生;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结果 发放参保人员《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证历本》。
在线办理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备注 |
1 | 有效证件 | 原件 | 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 | 委托代领的需代领人身份证 |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01]97号http://www.zjhrss.gov.cn/art/2014/2/21/art_1442999_8629.html
新教工入职报到递交材料并起薪后,由学校医保办按省医保中心要求统一办理参保 。新参保人员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参保教职工凭省医保中心发放的《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证历本》(简称《证历本》)和《浙江省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在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省内“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诊、购药。《社保卡》初始密码为“000000”,限本人使用。
一、国内教职工:
1.报到时即时发放就医《证历本》。
2.《社保卡》手机自行下载“浙里办”APP完成线上申领。咨询电话87700520。
【操作流程】:下载“浙里办”APP →首页左上角选择“浙江省省本级” →特色服务 →更多→人社综合服务专区→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个人零星申领 →“统筹区”选择“浙江省省本级”→按提示完成操作。
二、 外籍教职工:
当月26日之后发放 《证历本》和《社保卡》,教职工报到时可选择快递到付邮寄或凭有效证件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9号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