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教职工外诊医疗费报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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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校医保办 -
岗位(责任人
傅建娜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博士后 -
事项主题
医保计生;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备注 |
1 |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证历本》 | 原件 | ||
2 | 当年度有效医疗费用票据及费用清单,住院需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 原件 | ||
3 | 门诊就诊时记载的病历记录,住院需出院小结 | 原件 | ||
4 | 社保卡(已开通工商银行金融功能)或个人工行储蓄卡 | 原件 | ||
5 | 身份证 | 原件 | ||
6 |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 纸质材料 | 由就诊医院开具 |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浙劳社医〔2001〕98号
1. 携带完整材料直接到省医保中心核报。省医保中心地址: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