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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教职工外诊医疗费报销咨询

  • 受理机构

    校医保办
  • 岗位(责任人

    傅建娜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博士后
  • 事项主题

    医保计生;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备注


1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证历本》



 原件




2


当年度有效医疗费用票据及费用清单,住院需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原件




3


门诊就诊时记载的病历记录,住院需出院小结



 原件




4


社保卡(已开通工商银行金融功能)或个人工行储蓄卡



 原件




5


身份证



 原件




6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纸质材料


由就诊医院开具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浙劳社医〔2001〕98号


 


1. 携带完整材料直接到省医保中心核报。省医保中心地址: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