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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教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在职转退休手续办理

  • 受理机构

    校医保办
  • 岗位(责任人

    陆建文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医保计生;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结果 次月开始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由人事处提供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01]97号


一、大厅办理

  1. 人事处提供当月退休人员名单。

  2. 医保办根据名单为教职工办理医保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