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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教职工医疗保险退保办理

  • 受理机构

    校医保办
  • 岗位(责任人

    傅建娜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社会公众,博士后,离退休人员
  • 事项主题

    医保计生;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离校单盖章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备 注


1


离校单



  原件



人事处开具,在职必需


2


浙江省社会保障卡

 



  原件




4


《浙江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证》



  原件


子女在学校办理医保待遇人员需携带


 


 在职人员持申请材料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9号窗口办理,退休人员由退休办统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