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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教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办理

  • 受理机构

    校医保办
  • 岗位(责任人

    傅建娜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博士后
  • 事项主题

    医保计生;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领取《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证历本》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30-5:30(其中周五下午1:30-3:30)
  • 咨询电话 88981591
  • 监督电话 88981617
  • 常见问题


    一、参保

    新教工入职报到递交材料并起薪后,由学校医保办按省医保中心要求统一办理参保 。新参保人员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参保教职工凭省医保中心发放的《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证历本》(简称《证历本》)和《浙江省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在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省内“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诊、购药。《社保卡》初始密码为“000000”,限本人使用。

    《社保卡》手机自行下载“浙里办”APP完成线上申领。咨询电话87700520。

    【操作流程】:下载“浙里办”APP →首页左上角选择“浙江省省本级” →特色服务 →更多→人社综合服务专区→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个人零星申领 →“统筹区”选择“浙江省省本级”→按提示完成操作。

    二、个人医保信息查询维护

        为能及时收到就医结算短信和省医保相关提示或账单,请登录:www.zjylbx.com→省级医保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用户编号-“身份证号”,密码-“社保卡卡号后6位”,至“个人业务申报”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核对更新相应个人信息(手机号准确:能收到就医结算短信;地址准确:能收到省医保中心邮寄的个人权益记录单);另外,还可查看个人账户、打印参保证明、近亲属社保卡绑定解绑操作、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操作医保关系转移(要有原参保机构的参保凭证)等。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是否必需


1


教职工报到通知


原件


        必需

(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开具)


2


一寸白底证件照



原件


一式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外籍必需



1. 持申请材料递交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9号窗口。

2. 网上参保,同时发放《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证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