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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照顾(红卡)人员医疗费补助申请

  • 受理机构

    校医保办
  • 岗位(责任人

    傅建娜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持有红色省级医保医疗照顾《证历本》人员
  • 事项主题

    医保计生;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补助款打入个人工资卡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备注


1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证历本》(红本)  


 原件




2


有效医疗费用票据及费用清单


 原件

上年度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收据及住院医疗费用收据、汇总明细清单

普通门诊医疗费不在报销范围



1.二级报销依据.png

2二级报销依据.png

3二级报销依据.png

补助标准:二级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型医疗补助及救助型医疗补助后,剩余个人承担部分,一个年度内,在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发生的自费医疗费超过2000元(正厅级60岁以上人员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由学校补助95%(普通门诊医药费除外)。其中,床位费超出省医保床位费标准的50元/天以内部分由学校补助。




一、申请人办理

      每年1月15日之前申请人持申请材料递交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9号窗口。


二、医保办办理

    医保办审核,补助金额打入个人工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