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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离校手续办理

  • 受理机构

    人事处
  • 岗位(责任人

    沈轶颖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劳务派遣人员
  • 事项主题

    组织人事;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我要申请

序号

办事模式

携带材料名称

材料

出具

单位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描述

受理结果

备注

1

线上办理

个人原因的离职推荐线上办理。

1.离职一般应提前一个月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工作交接和离职时间请和单位协商办理。如办理当月离职,单位审核须在当月6号前完成。

2.离职无需到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网上流程完成后,如需开具离职证明,请于险金停缴次月13号以后到紫金港纳米楼办事大厅115室22号窗口江南人才-浙大服务中心办理;如需调档,请联系:88206704。

1、单位原因办理的离职,请通过线下流程办理。

2、人员变动每月6日前可办当月停薪停保。

2

线下办理

1、用工单位审核盖章完成的《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

附表3: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docx


2、用工单位审核盖章完成的《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离校办理单》一式一份。

http://xwxx.zju.edu.cn/wescms/lib/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txt.gif附表4: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离职离校办理单.docx

所在院系(单位)

原件

《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离职原因一栏勾选完整,员工本人签名确认,单位经办人签字,用工单位意见一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并加盖院系或部门公章。

《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离校办理单》上面6个办事大厅窗口部门的章需要全部盖完整。

必要

人事处窗口办理校内的离校,人事处在《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人事处意见一栏加盖人事处公章到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离职证明。

两张表格需要同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再到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办理最后的校内离校手续。人员变动每月6日前可办当月停薪停保。


   

人事处关于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办理相关手续指南:

http://hr.zju.edu.cn/cn/28818/list.htm

 

办理离职手续:

    ①员工离职,提前一个月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个人下载《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离校办理单》

    ②持完整填写并已办理完成的《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离校办理单》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事处23号窗口办理离校手续。

    ③人事处在《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签署意见后,到江南人才浙大分中心(行政办事大厅22号窗口)办理离职手续,停薪停保(人员变动每月6日前可办当月停薪停保)。

    如有员工不及时办理离职离校手续的而擅离的,请各用工单位《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及时办理并告知员工离职情况,如未及时告知,产生的一切员工工资社保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办理离职手续:

    ①员工离职,提前一个月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个人下载《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离校办理单》

    ②持完整填写并已办理完成的《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离校办理单》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事处23号窗口办理离校手续。

    ③人事处在《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签署意见后,到江南人才浙大分中心(行政办事大厅22号窗口)办理离职手续,停薪停保(人员变动每月6日前可办当月停薪停保)。

    如有员工不及时办理离职离校手续的而擅离的,请各用工单位《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及时办理并告知员工离职情况,如未及时告知,产生的一切员工工资社保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