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经费分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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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社会科学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朱莲英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财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注:每周五 15:30~17:30办事大厅安排内部会议和培训学习,不对外办公)
- 咨询电话 88981602
- 监督电话 8898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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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如何查询科研经费已拨到学校?
答:有两种方法:①登录计财处高级财务平台—财务查询—财务到款查询—科研及其他到款模块;②登录社科院科研服务系统到款查询模块。
2.学校按多少比例提取管理费?
答:横向课题提取10%,其中学校8%,院、所各1%;纵向课题提取8%,其中学校6%,院、所各1%。(经教育部下达的各类课题经费,自2016年起不提管理费。)
3.项目中提取的劳务费比例是多少?
答:横向课题:项目聘用人员/专职科研人员经费/研究生助研津贴按需列支,劳务补助按不高于项目总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以及外拨费后的40%预算控制;纵向课题最高为16%。
在线办理
从计财处系统查询到款经费
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9〕2号)
https://rwsk.zj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a5/e5/11c5092d45feae552546d521a9f7/1a80b554-bb6f-45e7-9bcc-98370bd858b9.pdf
先借票后入账:
先入账后开票:
如无需票据,则不需去计财处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