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试验站试验场所(设施)使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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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农业试验站教科服务部 -
岗位(责任人
毛学斌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本科生,研究生 -
事项主题
其他事项;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地址/时间 紫金港西校区农科创大楼B205农业试验站教科服务部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 咨询电话 88208495
- 监督电话 8898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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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设施(场所)使用费在科研项目中经费开支类型有哪些?
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设施(场所)使用费开支类型一般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中的测试加工费;如果需要使用加温、独立用电等设施(场所)的,需要加收加温费、电费,这些费用则在课题经费中的燃料动力费中开支;所有涉及的费用均由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教科服务部的管理系统自动生成,需严格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协议支付分项费用,如果涉及燃料动力费的则需附课题的经费预算书,课题确实没有燃料动力费预算的,可以使用课题经费中的测试加工费支付。
2.金额超过1万元的协议盖章了为什么没有完成报销?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如果协议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要在协议及报销单据上盖院级章进行确认。
3.带“*”、“+”的经费为什么会被退回?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带”*“、“+”为国库经费,不符合支付规范,需用其他课题经费支付。
4.设施(场所)续用如何办理?
根据学校及农业试验站的统一管理规范要求,如果课题组老师需要继续使用设施(场所)的,需再次签订使用协议方能使用。
在线办理
1. 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试验场所(设施)使用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提供纸质稿1份)
2. 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试验场所(设施)使用协议4份
3. 农业试验站教学科研服务安全管理协议2份
4. 浙江大学预约报销单或内部转账单1份
5. 转基因试验需提供相关批文证书复印件1份
《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试验场所(设施)运行管理及收费办法(修订)》
科研试验场所(设施)使用申请程序与要求:各课题组或教学管理组织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在农业试验站网站中填写《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试验场所(设施)使用申请书》,农业试验站根据站内设施和课题组或教学管理组织科研教学的具体情况在1周内在申报系统中作出答复,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相关资料给所在研究所审核签章后递交至农业试验站,同时缴纳相应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最后由试验站签发相关准用通知书。
注:申请开展转基因相关试验,需提交农业部发放的转基因中间试验批件(复印件1份),并严格按照批件中规定面积进行申请。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