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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审核

  • 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科技成果与技术转移部:翁宇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本科生,研究生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我要申请

1.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审核表(原件)2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3.其他需要的申请材料

《浙江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若干规定(2005年11月修订)》(浙大发科[2005]17号)第五条。


 完成人填写《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审核表》并经全体完成人签字确认,准备齐全其他需要的申请材料,交所在学院(系)审核确认→学院(系)审核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在《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申请审核表》签字或签章,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交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科研院审核同意后留存《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审核表》,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开具用校印联系单→校办加盖学校公章→发明人(或者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向国家主管部门递交相关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