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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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科技成果与技术转移部:翁宇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本科生,研究生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我要申请
1.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审核表(原件)2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3.其他需要的申请材料
《浙江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若干规定(2005年11月修订)》(浙大发科[2005]17号)第五条。
完成人填写《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审核表》并经全体完成人签字确认,准备齐全其他需要的申请材料,交所在学院(系)审核确认→学院(系)审核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在《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申请审核表》签字或签章,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交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科研院审核同意后留存《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审核表》,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开具用校印联系单→校办加盖学校公章→发明人(或者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向国家主管部门递交相关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