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送审稿或者报批稿)用校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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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许梦圆、方晨鹏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校印使用;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科研院窗口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的用校印联系单
我要申请
方式一:
线上办理: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wsbsdt.php?cmd=sx_content&blsxm=213&dxlb=&fwxz=&bjlx=&fwms=&sldz=&fwzt=&zuixin_tuijian=&orderby=&jianhua_flag=&shoulibm=&one_run=&keyword=海域&p=1)上传所需盖章材料。
方式二:
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序号 | 办事对象 | 携带材料名称 | 材料 出具 单位 | 材料 形式 | 材料详细 要求 | 必要性描述 | 受理结果 | 备注 |
1 | 在职教职工 | 完成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 申请人 | / | / | 必要 | / | / |
2 | 在职教职工 | 海域使用论证与评估中心开具的用校印申请单; | 海域使用论证与评估中心 | 用校印联系单 | 附上科研管理系统生成的校内合同号 | 必要 | / | / |
《浙江大学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办法》(浙大发科[2012]4号)
方式一:
线上办理流程图:
方式二:
线下办理流程图:
流程说明:
项目负责人携带完成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到海域使用论证与评估中心→海域使用论证与评估中心审核同意后向科研院开具用印联系单→科研院审核同意后出具用校印联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