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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审批

  • 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许梦圆、方晨鹏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结果 科研院窗口审核后的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

  • 受理地址/时间 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科研院10号窗口 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 咨询电话 88981603
  • 监督电话 88981617
  • 常见问题

    问题:常见科目经费使用如何在新版科研服务系统审批?

    答:会议费、绩效分、专家咨询费,建议进入科研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办理及审核,按要求填写并上传必要的材料(如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签到表)后,院系负责人线上审核(可授权委托科研秘书审核)—科研院线上审核。审核结束后,提交人打印并交至计财处执行。

在线办理

序号

办事对象

携带材料名称

材料

出具

单位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描述

受理结果

备注

1

在职教职工

纵向科技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

1.项目负责人签字栏需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签订者签字,不得由校内经费分卡子项目负责人代签;

2. 发放对象为参与项目实际研究工作,并对总体目标作出贡 献的项目组成员。

必要

办事大厅科研院窗口审核、盖章后的绩效支出发放表

老项目(系统中无项目成员请携带合同书(或任务书、预算书)复印件;



01. 《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

02.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2]357号);

03. 《浙江大学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等课题间接费用管理的规定(试行)》/《浙江大学关于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间接费用管理的规定(试行)》(16号、17)

04. 《浙江大学发放纵向科技项目绩效支出的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发科〔20127号);

05.《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9]2 号.pdf


 


方式一:线下办理(流程图)


image.png


方式二:线上办理(流程图)

image.png

流程说明:

上述材料1请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院(系)科研科审核、盖章→至办事大厅科研院窗口审核、盖章→至计财处办理;

项目负责人也可登录科研服务系统在线办理,选择发放绩效的项目、发放人员、发放金额,经院系分管科研负责人、科研院审核后负责人即可到相应校区计财处核算中心办理。



         浙江大学纵向科技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编号


项目经费代码


绩效支出

经费代码


本次发放绩效总额(含个税)


 

工号/身份证号

发放金额(元)

所在学院(系)/独立研究机构

























各所在学院(系)/独立研究机构考核意见

考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学校审核意见

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