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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报到手续办理

  • 受理机构

    人事处
  • 岗位(责任人

    沈轶颖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劳务派遣人员
  • 事项主题

    组织人事;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周五下午13:30-15:30)
  • 咨询电话 88981643
  • 监督电话 88981617
  • 常见问题

    1、我现在硕士还没有毕业,能否用本科的证书来办理入职手续?

    答:不可以。首先相关法律规定,在校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次职工医保会覆盖大学生医保,原大学生医保会被停用。

    2、《劳务派遣员工经费使用审批表》上的结算方式冻结与单独结算有什么区别?

    答:经费冻结是指将经费卡上用于支付人工费的经费通过计财处冻结在该经费卡上,由计财处根据江南公司的工资账单按月结算支付给江南公司(经费冻结至少半年);单独结算是江南公司单独开具发票,每月根据工资账单与单位进行结算,单位单独转账给江南公司,一般适用于经费相对稳定,劳务派遣员工人数较多,有独立的人事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部门或单位。

    3、《劳务派遣员工工作协议》一式四份是全部给人事处吗?

    答:不是的,《劳务派遣员工工作协议》一式四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好以后,一份给人事处,一份给用人单位(院级单位、部门),一份给江南人才服务公司,一份给员工本人。

    4、劳动合同可以就签一年吗?

    答:不可以。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合同至少2年起签,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可以签2-5年,经费冻结至少半年。

    5、政审材料能否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答:不可以,政审材料必须是原件,可以是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的政审、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当年的应届生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在线办理

序号

办事对象

携带材料名称

材料

出具

单位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描述

受理结果

备注

1

劳务派遣人员

1、用工单位审核盖章完成的《劳务派遣员工录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附表1: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录用登记表(new2020).docx

2、用工单位审核盖章完成的《劳务派遣经费使用审批表》一式三份。

附表2: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经费审批表(1).doc

3、用工单位审核盖章完成的《劳务派遣员工工作协议》一式四份。

附件三: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docx

继教版:

附件三: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继教版).pdf

4、政审材料原件: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的政审、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当年的应届生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5、江南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材料须知:

附件二:人才派遣员工办理入职手续须知.doc

6、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

附件一:人才派遣员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联系函.docx

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填写内容说明.doc


所在院系(单位)

原件

《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录用登记表》、《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经费使用审批表》《劳务派遣员工工作协议》至少有一份原件;政审材料必须原件一份。

   必要

人事处审核后与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如系应届毕业生需先下载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联系函与江南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等毕业证、报到证三证齐全再办理报到手续。

2、到窗口办理报到前先登录人事处聚贤纳才网站完成注册及单位审核完成后才能到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线下手续。

 

 

 

1《浙江大学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暂行规定》浙大人发〔2015〕31 号:

http://hr.zju.edu.cn/cn/2015/1013/c1229a157954/page.psp

2人事处关于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办理相关手续指南:

http://hr.zju.edu.cn/cn/28763/list.htm


入职手续具体办理程序:

1.  拟聘用人员报到前,登录浙江大学聚贤纳才网站在求职者登录界面注册,填写个人简历,通过“自荐”(未发布过招聘信息)或“推荐”(已发布过招聘信息)方式提交简历,学院遴选后,拟聘用人员在聚贤纳才网站完善个人信息再次提交,院系人事科简历审核通过后,才能到办事大厅人事处21号窗口办理报到。

2.  下载填写《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录用登记表》附表1)一式两份, 《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经费使用审批表》(附表2)一式三份,《劳务派遣员工工作协议》(附件三)一式四份,以上表格全部审核盖章完成后到办事大厅21号窗口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成本参考详见附表5)。

3.  持用工单位审核好的附表1附表2及政审材料(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的政审,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均可,应届生有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即可),应届毕业生报到还需持学校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事处21号窗口审核办理。

4.  持人事处审核后的附表2,到办事大厅111室计财处窗口办理经费使用冻结手续。

5.  持计财处办理好冻结手续的审批表,回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办理校内报到手续(校园卡、图书证、保卫处车辆通行证等)。

6.  持人事处签署意见的附表2,与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险金发放等相关事宜。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派遣员工江南人才公司办理入职手续须知》(附件二)

    7.所有手续办完后发放工资,缴纳险金(每月6日前办结,可当月起发,否则下月补发)。   

 


1、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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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程说明

如系应届毕业生,用工单位下载填写《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联系函》

,加盖公章后,交由本人到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要求详见《派遣员工江南人才公司办理入职手续须知》

。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再办入职手续。

(1)拟聘用人员报到前,必须登录浙江大学聚贤纳才网站在求职者登录界面注册,填写个人简历,通过“自荐”(未发布过招聘信息)或“推荐”(已发布过招聘信息)方式提交简历,学院遴选后,拟聘用人员在聚贤纳才网站完善个人信息再次提交,院系人事科简历审核通过后,聚贤纳才个人中心界面显示“服务中心复审”才能到办事大厅人事处21号窗口办理报到。

(2) 下载填写《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录用登记表》(附表1)一式两份, 《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经费使用审批表》(附表2)一式三份,《劳务派遣员工工作协议》(附件三)一式四份,以上表格全部审核盖章完成后于到办事大厅21号窗口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3)持用工单位审核好的附表1、附表2及政审材料原件(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的政审、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当年的应届生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报到还需持学校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事处21号窗口审核办理。

(4)持人事处审核后的附表2,到办事大厅111室计财处窗口办理经费使用冻结手续。

(5)持计财处办理好冻结手续的审批表,回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办理校内报到手续(校园卡、图书证、保卫处车辆通行证等)。

(6)持人事处签署意见的附表2,与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办理工资险金发放等相关事宜。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派遣员工江南人才公司办理入职手续须知》(附件二)。

(7)所有手续办完后发放工资,缴纳险金(每月6日前办结,可当月起发,否则下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