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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项目科研经费支付专家咨询费审批

  • 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许梦圆、方晨鹏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结果 科研院窗口审核、盖章后的专家咨询费发放表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 咨询电话 88981603
  • 监督电话 88981617
  • 常见问题

    问题:常见科目经费使用如何在新版科研服务系统审批?

    会议费、绩效分、专家咨询费,建议进入科研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办理及审核,按要求填写并上传必要的材料(如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签到表)后,院系负责人线上审核(可授权委托科研秘书审核)—科研院线上审核。审核结束后,提交人打印并交至计财处执行。 


在线办理

序号

办事对象

携带材料名称

材料

出具

单位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描述

受理结果

备注

1

在职教职工

浙江大学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发放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

以会议形式发放专家咨询费的,一般应与会议费一并报销,否则请务必填写临时会议召开地点及咨询大体内容或方向等

必要

办事大厅科研院窗口审核、盖章后的专家咨询费发放表

会议咨询附会议通知、与会代表名单(签到单)、会议纪要总结等材料,

通讯咨询附相关证明材料;


01.《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

02.《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2]357号);

03.《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9]2 号);

04.《浙江大学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8]21 号)


方式一:线下办理(流程图)

blob.png

 

方式二:线上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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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说明:

上述材料1请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院(系)科研科审核、盖章→至办事大厅科研院窗口审核、盖章→至计财处办理报销

项目负责人也可登录科研服务系统在线办理,选择要列支专家咨询费的项目,上传相应附件,经院系分管科研负责人、科研院审核后推送计财处,计财处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去相应校区计财处核算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