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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送审稿或者报批稿)用校印审批

  • 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许梦圆、方晨鹏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校印使用;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科研院窗口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的用校印联系单

我要申请

方式一:

线上办理: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wsbsdt.php?cmd=sx_content&blsxm=203&dxlb=&fwxz=&bjlx=&fwms=&sldz=&fwzt=&zuixin_tuijian=&orderby=&jianhua_flag=&shoulibm=&one_run=&keyword=环评&p=1)上传所需盖章材料。


方式二:

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序号

办事对象

携带材料名称

材料

出具

单位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描述

受理结果

备注

1

在职教职工

完成的环评报告/表;

申请人

/

/

必要

/

/

2

在职教职工

环评室开具的用校印申请单;

环评室

用校印联系单

附上科研管理系统生成的校内合同号

必要

/

/


01.《浙江大学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办法》(浙大发科[2012]4号);

0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9号);


方式一:

线上办理:

环评.png


方式二:

线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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