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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生毕业证明及成绩证明申请

  • 受理机构

    继续教育管理处
  • 岗位(责任人

    章瑞莲、汤蒸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自考毕业生
  • 事项主题

    其他事项;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已盖章毕业证明和成绩证明、本人身份证

 

《浙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浙大发继教〔2007〕2号


 

携带完整材料→继续教育管理处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