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配备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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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安全保卫处 -
岗位(责任人
马巧英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后勤服务;安全保卫;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序号 | 办事对象 | 携带材料名称 | 材料 出具 单位 | 材料 形式 | 材料详细 要求 | 必要性描述 | 受理结果 | 备注 |
1 | 需配备消防器材的单位 | 《消防器材配备申请表》) | 原件 | 申请表中二级单位公章完备,申请人及联系电话信息完备 | 必要 | 申购可采取线下办理程序,也可通过线上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3月修订)》、《浙江大学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申购可采取线下办理程序,也可通过线上申请。
线上办理流程
一、进入路径
进入“浙大综合服务网”,通过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协同办公”系统,点击新建流程,在安全保卫处模块下的“消防器材申报流程”中申请。
二、消防器材配备申请填写说明
1.标题:填写为校区+申请时间+申请单位(如紫金港校区20200722安全保卫处,校区应为消防器材安装位置所在的校区,申请单位应为学校二级单位)。
2.校区:应填写为消防器材安装位置所在的校区。
3.申请单位:应填写学校二级单位,如安全保卫处、动物科学学院等。
4.附件:申请者下载消防器材配备申请表并打印后,填好纸质消防器材配备申请表上半部分(如下图1),并盖二级单位公章(章必须为学校二级单位的公章,如安全保卫处、动物科学学院等,否则无效),拍照上传至附件。当申请的器材数量较多时,申请单位应根据各校区保卫办要求上传申请消防器材情况说明,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备注:申请老师可根据情况自定义填写,以补充未尽事宜。
6.生产/充装日期和过期日期由安全保卫处工作人员填写(由安全保卫处经办人填写)。
线下办理流程
1.下载并填写《消防器材配备申请表》(申请表中申请人及联系电话信息完备,单位公章完备,印章须为申请单位公章,不接受申请单位下属机构公章。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校区保卫办、消安办各一份,实行物业化管理的大楼还需将此表抄送物业中心备案)。
2.安全保卫处审核。紫金港校区的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安保处窗口申请,也可到东四教学楼149室消安办审核;其他校区的到对应校区保卫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