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首页 搜索

消防器材配备申请受理

  • 受理机构

    安全保卫处
  • 岗位(责任人

    马巧英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后勤服务;安全保卫;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地址/时间 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工作日周一至周四8:30-12:00,13:30-17:30;周五8:30-12:00,13:30-15:30。其他校区8:30-12:00,13:30-17:30
  • 咨询电话 88206065
  • 监督电话 88981617
  • 常见问题

    1.申请提交多久后可领取到消防器材?

    安全保卫处在收到申请后,会统一调配消防器材,器材到位后,会及时联系申请单位。

    2.过期或损坏的消防器材如何处理?

    申请单位在领取到新的消防器材后,旧的器材需交到安全保卫处对应校区保卫办,紫金港校区的交到东四教学楼149室消安办。

序号

办事对象

携带材料名称

材料

出具

单位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描述

受理结果

备注

1

需配备消防器材的单位

《消防器材配备申请表》

消防器材配备申请表.doc



原件

申请表中二级单位公章完备,申请人及联系电话信息完备

必要

申购可采取线下办理程序,也可通过线上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3月修订)》、《浙江大学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x

浙江省消防条例.docx

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x

浙江大学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docx


申购可采取线下办理程序,也可通过线上申请。

  

线上办理流程

 

一、进入路径

进入“浙大综合服务网”,通过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协同办公”系统,点击新建流程,在安全保卫处模块下的“消防器材申报流程”中申请。

2.png

3.png

 

二、消防器材配备申请填写说明

1.标题:填写为校区+申请时间+申请单位(如紫金港校区20200722安全保卫处,校区应为消防器材安装位置所在的校区,申请单位应为学校二级单位)。

2.校区:应填写为消防器材安装位置所在的校区。

3.申请单位:应填写学校二级单位,如安全保卫处、动物科学学院等。

4.附件:申请者下载消防器材配备申请表并打印后,填好纸质消防器材配备申请表上半部分(如下图1),并盖二级单位公章(章必须为学校二级单位的公章,如安全保卫处、动物科学学院等,否则无效),拍照上传至附件。当申请的器材数量较多时,申请单位应根据各校区保卫办要求上传申请消防器材情况说明,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备注:申请老师可根据情况自定义填写,以补充未尽事宜。

6.生产/充装日期和过期日期由安全保卫处工作人员填写(由安全保卫处经办人填写)。

1.png 

 

 

线下办理流程


 

1.下载并填写《消防器材配备申请表》(申请表中申请人及联系电话信息完备,单位公章完备,印章须为申请单位公章,不接受申请单位下属机构公章。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校区保卫办、消安办各一份,实行物业化管理的大楼还需将此表抄送物业中心备案)。

2.安全保卫处审核。紫金港校区的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安保处窗口申请,也可到东四教学楼149室消安办审核;其他校区的到对应校区保卫办审核。

消防器材配备申请表.png